在现场,我们并没有发现死者的钥匙,很可能是凶手拿走了。
而剩下的三把,一把在死者儿子那里,在外省,一把在公司那里没有动过,最后一把在报案人张秀兰的手中。
凶手是怎么进来的?是提前得到了死者的钥匙,趁着死者睡着的时候杀死了他?
还是……
凶手是从报案人那里得到了钥匙?
于是,新的疑点产生了!
凶手是怎么样得到死者家的钥匙的!
我想了想,给林裳打去了电话。
“喂,小裳,给你个新任务,你去调查一下死者的钥匙的去向,还有……关注一下张秀兰。”
“什么?老大你让我关注报案人?这什么情况?”
电话那头的林裳显得很懵。
她来刑警队三年了,从没听说过破案需要监视报案人的。
电话这头的我听着她大呼小叫的,顿时满脸不悦:
“让你去你就去,哪来这么多的废话。”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
还没有等我说完,林裳那边已经用不耐烦的语气回复我了,下一秒,电话中响起了盲音。
“真是的,反了天了!小妮子,敢挂我电话了!”
我这边气得跳脚大骂,惹得一些同事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猴子。
我不由得老脸一红,赶忙钻进了办公室。
拿起白板笔,我开始快速地在白板上整理起新的线索。
现在的情况,对我们很不利。
那个神秘消失的女人我们还没有找到,无法证明她是不是本案的凶手。
现场也无法提取到能够明确指示凶手的物证,这加大了我们侦破的难度。
现在唯一对我们有利的就是门锁证明凶手可以接触到死者的钥匙,并清晰地知道,死者家的住址。
整理完线索,我想了想,还是决定再次回现场去寻找新的证据。
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告诉我们,犯罪行为人只要实施犯罪行为,必然会在犯罪现场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被侵害客体及其周围环境,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遗留下痕迹。
所以,现场肯定会有我们忽略掉的细节、被遗忘的角落。
这一次,我找的十分认真,几乎就是贴着地砖,一寸一寸搜寻的。
我打开死者的柜子,衣服都整齐地挂在那里。
床上并没有什么新收获,枕头上的头发经过检验,也确系死者本人的。
我轻轻挪动了床垫,用手电照着,仔细地在这条缝隙中,寻找线索。
“嗯,这是什么?”我忽然瞥见角落里有什么东西。
但那东西太小,我看不清。
不得已,我只能挪开床,显露出它的真容。
那是一小团头发!
我抽出了其中一根,仔细地看了一下。
这根头发比较细,显得有些营养不良,长度约二十公分左右,是女人的头发!
这是个大发现!
我赶忙将这一团女人头发塞进物证袋,回局里送到检验科检验。
我要得很急,所以检验科的同事们也不敢怠慢,没用多久就将检验报告交到了我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