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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

来源:网络

状态:已完结

作者:situ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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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几个按照各自的习惯,老大是点了一大堆海鲜,点的最多的就是皮皮虾,一边吃还一边念叨着“没有老家那边的味道好”,可也没见他少吃一口。老二毫不客气的点了100串各种烤撸串,拼命的向老大推销,老大以“火气太重”为由推脱着。老三简单,你们点啥我吃啥,手里拿着啤酒,继续絮叨他那在古代毫无特色,在现代太特么具有特色的“娃娃亲”,有着比其他人“起步早”的优越感,甚至还以过来人的架势给老二那个骚包传授经验……只有老幺李凡,在哪儿啃着一支猪蹄子,你们爱谁谁,反正哥们得先把这好东西干掉再说。

这卤猪蹄子要说起来,南方的还真是没有北方的好,尤其是李凡生长的地方,海拔那么高,要想做出正宗的鲁菜里的猪蹄子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说来也怪了,他们家祖孙三代都习惯啃猪蹄子,这也许是真的随根,谁叫他们的祖籍是山东呢?早在李久的那个年代,第一是当时的国情不允许,没有那么多猪蹄子让李久去啃,在分区独立团里,那么折腾李久都没捞着啃猪蹄子的机会。到了滇军那边倒是有机会,不过人家李久自觉,基本上也是剁碎了大家一起啃。第二,钱屸是江南人,对啃猪蹄子多少有些腻歪。李久到了香港以后,家里倒是有条件让他啃,可是看着钱屸怂着鼻子的样子,李久最后还是放弃了。后来李久看到大街上有挂着潮汕卤味的,其中就有猪蹄子,如获至宝,曾经在办公室里啃过,但是评价不高,认为火候不够。他哪里知道,人家要的就是那个啃不动的脆劲。在海外那么多年,没有把猪蹄子过足瘾是李久人生一大憾事。

相比较上一代,李江的机会就多了。首先他是跟着胡老闷一家生活,张四姐就善于做卤猪蹄,即便是困难时期,用肥肉去换猪蹄子,这样的事情会被许多人看成是“发扬风格”和“傻瓜行为”,好在胡老闷的级别够,因此,除了困难时期以外,这胡家猪蹄可是没怎么断过。等到李涌这一代,生活条件好了,时不时的去市场买个猪蹄回来自己整,如果不是后来也讨了江南女子做老婆,估计,李涌才不会在乎什么当医生的斯文,那啃起来也是风卷残云。啃的还非常的精细,把啃出来的骨头都能兑好,现场研究骨骼上的一些道理。后来老李同志跟儿子住到了一起,加上社会服务的条件也好了,这爷俩隔三差五的就会整个猪蹄子啃,你说,李凡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他能不偏好猪蹄子?这一进餐馆他的鼻子就闻到了那卤猪蹄的特殊香味,于是,自己要了一个后蹄髈,开啃。

“你说的这么热闹,你那亲爱的小女朋友在哪个学校啊?要不要请过来一起啊?当然了,她要是懂得做,最好再带上几个同学,那我们今天就真开心了……”老二周布斯几近“无耻”的建议道,“那个谁…老大,你想不想当酒醉的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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