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呀,你来正巧,就剩下最后一点了,最近回乡祭祖的比较多,要再晚一点,就没啦。”
这是店老板的声音,作为村里土生土长的人,我自然认识他,可他却仿佛没看到我们一样,满眼里只有前面这位贵客。
穷山恶水之中,村民大多拜高踩低,我见怪不怪,史骏有点不忿,却被我用手止住。
店老板一心想巴结,却不想人家天生高贵冷艳,戴着一副墨镜,根本没打算好好理他。
他说了一堆奉承话,没见回应,便有些讪讪的,眼睛打量着,开始没话找话。
“这里还有纸扎的衣服、别墅、家具,不过都比较老气,请问先生你是祭拜什么人?”
那男人闻言一愣,墨镜背后的光芒似乎一下子锁住了店老板的脸,让店老板脸色骤变,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
这气场也是够冷,貌似并不符合一个典型暴发户的气质。
过了足足两分钟,男人才缓缓开口。
“女友。”
随着那低醇的声音传来,我跟店老板同时恍然大悟,眼睛也不由自主地看向男人手中拿着的一捧花。
是百合花。
应该是从县城买的,已经有点旧,不过仍是圣洁无瑕,放在前女友坟前正合适。
男人口中的女友,在我心里主动替换成了前女友。可不是么,这女人已经死了,说什么也不可能是女友了。
店老板好像有点被男子的气场吓到,便不再推销他的货品,只到柜台一边给他包装香烛黄纸去了。
从头至尾,他都没跟我跟史骏说一句话。
史骏想上前,却被再次我用手拉住,他是个富家少爷,年龄又比我小一岁,哪见识过这等穷乡僻壤里的刁民。这种人,还是由我应付比较好。
“不好意思,请问你们还有多余的货吗?”
店老板只顾打包,看都没看我们一眼,“就还有些纸扎衣服、房车,看你要不要吧。”
大款不稀罕的东西,就要扔给我们。
我也有点忍耐不住了,刚要开口理论,这时,旁边的男人却慢慢摘下了脸上的墨镜。
那是一张足以令人惊羡的脸,线条清朗,轮廓深邃,高挺的鼻梁、薄削的嘴唇、刚毅的下巴显示着他浑然天成的阳刚气质,而深邃的眼睛、白皙的皮肤和性感的嘴唇,又在昭示着他超然于众人的高贵、典雅,还有某种令人不可捉摸的神秘。
如此的外貌、气宇,他就算穿再华丽的衣服,戴再名贵的腕表,也不为过。因为也只有这些东西,才能配得上他天赐的品格。
刚才我那个暴发户的判断,被打上了个大大的叉号。
我不由自主地被他脸上的某种气质吸引,他也在看着我,午后的阳光透过小窗,照着他的半张脸。
“岚岚!”
老公的声音让懵怔的我回到了现实,我一愣,才发觉自己失态了。
回头一看,老公的表情显然有些吃味了。他有点小孩子脾气,经常动不动就吃醋,不过,这样也说明他在乎我,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