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臂被人拉了拉,甜美的声音猛地在耳畔炸响:
“姐姐~~~我们要走了吧~”
我立刻被麻起一身鸡皮疙瘩,思绪瞬间被拉回现实世界。
今早起来锻炼身体的时候就看到楼下的段先生开始收拾他的花花草草,以前都被他当宝贝一样侍弄起来的植物现在都被他一个个装盆码好,感觉分分钟就要拿去市场上卖掉。
恰好史元香在屋里喊我吃饭,我没有再看就进去了,只是下楼的时候免不了段先生的一番盘问。
“这位是……”段先生拍了拍手上的泥站了起来,看着史元香露出茫然的表情。
“我表妹,也是从北城来的,打算在这边读书…这不,没事带着她出去转转。”
于是史元香特傻逼的比了个剪刀手。
我撇过脸不忍看她。
段先生倒是笑了,说:
“严小姐,你妹妹跟你的性格真不一样。”
接着他看了一眼史元香,特别邻家温和无害地朝她笑了笑,
“有空过来玩呀。”
我随口敷衍了一句,面目冷淡地拉着史元香就走——
妈的死变态,谁要去你家玩刀子!
史元香不明所以,看到长得好又温柔的男性生物就挪不动腿,末了还在我背后朝他殷勤挥手,表示自己一定会去玩的。
……这孩子,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我突兀地停下脚步,侧头看向筒子楼的第二层。
鲜红的嘻哈装蓦地闯进我的视线中,平时白天轻易见不到人的余城居然点了根烟站在阳台上晒太阳,顶着头鸡窝外加满头满脑的逗比光环,看上去还挺像传说中的太阳神……
他吸了口烟,一个完整的大烟圈在空气中兀自成型,微光迷蒙中,他的视线远远地和我对上——
紧接着这小子的手就一哆嗦直接把烟头给掉楼下了,据我目测是烫到了段先生新晒的被单,待会儿估计少不了下楼赔礼道歉。
耸了耸肩,无视那家伙见鬼一样的脸色,我拍了拍身上的鸡皮疙瘩,拉着史元香走了。
今天的第一站:市区新园路蓝鼎公寓607。
… …
我对于找路总是有一种独特的灵感与天赋,就如同上帝赐予我的夜视能力一样,它在大多数情况下很有用。
当史元香不厌其烦地第十五次问我为什么要把她从家里带出来的时候,我终于在杂乱的思索中抽出一点空隙回答了她的问题:
“单独把你放在房子里我不放心。”
“你怕我跑?”她好像很了然地笑了,笑声如银铃击撞脆响。
“不是。”放大手里的电子地图寻找蓝鼎公寓的详细位置,我头也不抬,“怕你失踪。”
“跑了和失踪有什么区别,不都一样吗?”她皱了皱眉,吸了吸鼻子。
“区别很大。”我把视线移到她的脸上,整个面瘫脸对着她,“你如果逃跑了,在南城一没亲戚二没朋友三没居民身份证,租房的钥匙与你的钱包又都在Y358的酒店更衣间里,在无处可去的情况下你有两种选择。第一,回来找我;第二,饿死街头。”